2022-2023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东项目实施方案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东项目(以下简称“山东计划”)是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由共青团山东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组织实施。为做好2022-2023年“山东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服务管理等各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
(一)总体规模。“山东计划”按照西部计划全国项目运作模式,总体实施规模为200人/年。2022年,继续面向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选派“山东计划”志愿者(选派指标另行通知),到基层开展1-3年志愿服务工作。
(二)岗位设置。“山东计划”设立乡村教育、服务乡村建设、健康乡村、基层青年工作、乡村社会治理等5个专项,服务岗位覆盖省内16地市。岗位设置严格落实基层导向,重点向脱贫县的乡村、黄河流域滩区、革命老区等调整。其中,乡镇及以下服务岗位数须在90%以上,乡村教育专项比例不得低于25%,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比例不得高于10%。
(三)科学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
严格落实用人单位日常管理机制,各级项目办做好定期指导、年底考核工作。抓好志愿者思想引领工作,对标农村战线标准,将“山东计划”志愿者全员纳入本地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高度重视安全健康管理,做实做好志愿者在岗情况和安全事故月报告制度,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做好服务期满鉴定,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和支持服务期满志愿者扎根当地,持续深化优秀人才跟踪培养。
二、实施步骤
(一)招募选拔
1.招募指标的确定。在保证总体实施规模200人的基础上,由省项目办根据各地市上一年度项目执行情况及岗位需求,统筹确定本年度各地招募指标。按照各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及往年招募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2.宣传动员。各高校项目办按照省项目办“山东计划”年度招募宣传工作要求,用好各类宣传产品,以线上宣传为主,全面用好主流媒体、新媒体、校园媒体等各类阵地,多措并举宣传推介相关政策和优秀典型,使广大高校应届毕业生全方位了解“山东计划”,踊跃报名参加。
3.选拔标准。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好,到岗之前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通过“山东计划”体检。党员身份和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录用。
4.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即日起至5月31日,高校毕业生登录
山东青年志愿者官网(http://sdzyz.com.cn),点击“山东计划”板块,进行注册并如实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报名表后,经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团委审核盖章,交所在高校项目办(团委)审核备案。收取报名表时,各高校应同步做好报名意向摸底工作,并于报名结束前将情况主动与省项目办做好沟通,以便于指标分配工作的顺利开展。
5.选拔方式和流程。各高校项目办组织开展报名学生的初审、笔试、初步面试、心理测试等工作,省项目办将对各高校推选出的志愿者统一进行最终面试、体检等工作。
(二)培训及上岗
1.培训和派遣。各高校项目办通知本校“山东计划”志愿者(携带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于7月25日前,自行到各市项目办报到。各市项目办召开见面会,并安排县级项目办专人将志愿者接回服务县(市、区)。省项目办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省级集中培训,由市项目办负责带队参训。
2.志愿者补招。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省项目办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同等数额选拔补招。补招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
3.信息确认。7月30日前,由服务县项目办、服务单位、志愿者签订三方服务协议。8月15日前,市项目办汇总填报志愿者服务信息情况上报省项目办。志愿者应按照所签三方协议的
服务岗位上岗,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岗位的,可按照有关规定申请调整,原则上不得跨市调整。
以上实施步骤和开展时间如受其它因素影响需要调整,以省项目办补充通知为准。
三、保障机制
(一)政策支持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以及共青团山东省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加强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山东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山东计划”志愿者在升学、就业、工龄计算等方面享受全国项目志愿者相应优惠政策。
1.服务2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参加“山东计划”前无工作经历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3.“山东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
定表中体现。
(二)资金保障
1.“山东计划”作为经全国项目办审批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所需经费由省财政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省级财政承担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商业保险、交通补贴、体检费用以及志愿者招募选拔、岗前培训等工作经费;市、县财政统筹各级财力,保障本地项目办工作经费,并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参保地规定执行;用人单位配套给予不少于15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各地要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建立与其他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一致的工作、生活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2.省项目办统一为志愿者购买大学生志愿服务山东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每年35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各市项目办要统筹协调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推动社保相关政策落地落实,由县级项目办对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牵头办理志愿者参加社保的账户建立、费用缴纳等相关工作,确保为每名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县级项目办及用人单位应为志愿者提供交通、住宿、伙食等方面的便利,提高保障水平。
(三)考核激励
各市项目办要做好志愿者年度考核工作,优秀等次原则上不超过当期在岗志愿者人数的20%,由省项目办统一审定并进行通报表扬。各地项目办要做好志愿者优秀典型挖掘宣传工作,对表现优异的志愿者给予相应激励。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育人导向、基层导向,高度重视该项目的组织实施,切实将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周密组织。各级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山东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详见附件),把握时间节点,周密组织实施,推动项目不断提质增效。要以市或者相邻县为单位组建志愿者团支部,推动志愿者相互学习、相互帮助,鼓励各地选拔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选拔优秀党员志愿者兼任基层团干部。
(三)完善机制。各级团委要承担好地方项目办的职责,主动与教育、财政、人力资源保障等部门加强沟通,做好统筹协调,抓好培训派遣、服务管理、考核激励等工作。各高校团委要明确专人牵头负责,具体做好宣传、招募、选拔、系统审核等工作。
(四)大力宣传。各级项目办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政策解读,持续扩大“山东计划”综合影响力。广泛了解、深入挖掘、积极选树优秀志愿者典型,进一步弘扬志愿精神,更好地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面向基层就业创业的观念,鼓励更多的青年在
基层实践中淬炼成长、建功立业。
附件:2022年“山东计划”招募宣传工作推进表
附件:
2022年“山东计划”招募选拔工作推进表
序号 |
时间 |
工作内容 |
工作内容 |
1 |
5月31日前 |
网上报名 |
高校毕业生登陆山东青年志愿者网站(http://www.sdzyz.com.cn),在“山东计划”专栏填写报名表,下载打印后,经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 |
2 |
网上审核 |
报名截止前,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对报名学生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进行审核,全面考察其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重大疾病隐患等情况。审核后,在山东省青年志愿者网站“山东计划志愿者报名”系统中进行审核操作。 |
3 |
6月8日前 |
笔试初步面试 |
各高校项目办要在省项目办指导下,协调学校有关部门组织对报名的高校毕业生开展笔试、初步面试、心理测试等工作,按比例选拔志愿者,并书面备案。 |
指标分配:省项目办将根据2022年全省的招募指标以及各高校审核通过的报名数,并参照往年招募情况,按比例确定各高校招募指标。 |
4 |
6月24日前 |
最终面试公示 |
省项目办对各高校筛选出的志愿者进行最终面试,面试结束后在“山东青年志愿者网站”公示。 |
5 |
7月1日前 |
体检签订协议 |
省项目办将统一组织体检,高校项目办要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书并规定拟服务期限(1-3年),并在系统中进行确认。 |
6 |
7月25日前 |
报到、培训 |
各高校项目办通知本校入选“山东计划”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到各市项目办自行报到(具体报到时间另行通知);志愿者报到后,参加市或服务地项目办举行的见面会及培训。 |
7 |
8月15日前 |
信息确认 |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于7月30日前签订三方服务协议。8月15日前,市项目办汇总填报志愿者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服务信息并报省项目办。 |